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文件
临委办发〔2017〕50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
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临安市委办公室
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努力把其打造成农村文化综合体和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22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45号)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实际,现就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健全完善建设推进机制
1.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镇(街道)要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配置,科学布局、分类施策,并针对各村实际,排出明确的建设计划推进表。到2020年,确保农村文化礼堂覆盖辖区内80%以上的农村人口,并创建一批四星、五星级文化礼堂。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村集体公共用房及土地资源,结合好“三改一拆”“一户多宅”的拆后利用和历史老建筑保护利用。改建项目必须做好原房屋安全鉴定。有条件的镇(街道)要努力实现农村文化礼堂全覆盖。〔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2.纳入党建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作为星级党组织评定的重要内容和申报美丽村庄(村落景区)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必备条件。按照选址科学、功能完善、形态美观、安全实用的原则,合理布局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项目,挖掘和保护村落优秀历史文化资源,提升村庄文化品位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打造高品质村庄公共文化空间,力求“一村一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各镇(街道)〕
3.纳入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体系。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高标准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重要载体,打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升级版”。发挥农村文化礼堂覆盖辐射功能,扩大文化服务覆盖范围,使群众就近方便享受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发挥农村文化礼堂资源整合功能,建立健全服务项目体系,提升标准化程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镇(街道)〕
二、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4.探索推行理事会等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领导下村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农村文化礼堂管理运行机制。推广建立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完善理事会章程,规范理事会各项制度,吸纳村干部、新乡贤、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创业成功人士等参与农村文化礼堂日常运行管理。镇(街道)要探索建立农村文化礼堂交流协作机制,提升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5.分级推行礼堂星级管理。将农村文化礼堂星级评定与农村文化礼堂考核运行机制有机结合,制订分级分类标准,依据组织建设、内容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培育等方面指标达成情况,确定农村文化礼堂星级等次。其中二星、三星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定,四星由杭州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定,五星由省委宣传部组织评定。定期开展申报考核考评工作,评定结果与农村文化礼堂运行经费补助挂钩。星级农村文化礼堂实行动态管理,复评不合格的予以降星、摘星等处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三、健全完善内容供给机制
6.深化文化、服务、培训“你点我送”三进礼堂活动。依托相关部门、单位的服务资源,建立“菜单式”的服务平台,提供道德宣讲、文化活动、法制宣传、科学普及、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根据群众需求和评价,及时调整充实各类服务项目内容。探索市场化服务方式,做好内容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7.开展“结对子、种文化、育文明”活动。鼓励部门、协会、学校、社会力量以提供共建结对等方式参与农村文化礼堂活动场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活动开展。精心组织农村文化礼堂“星期日活动”,办好“我们的村晚”,唱响“我们的村歌”,弘扬“我们的传统”。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播种子、送服务、建队伍、育项目,激发群众文化热情,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积极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促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教育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完善礼堂文化培育机制
8.倡导良好家风。开展“文化礼堂育家风工作”,把“好家风”建设融入礼堂文化之中。在农村文化礼堂内设置“村庄客厅”,建立“每周有约”工作室。制作“家训+家风故事+全家福”汇编本并在农村文化礼堂传习。适时开展“好家风”家庭推选和“好家风”家庭褒奖礼活动。开展“好家风”乡村志愿服务。开设“好家风”课堂,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家庭文明礼仪”讲座、好家风故事宣讲、志愿服务指导等活动,使群众潜移默化地感知、认同、领悟、践行,让好家风、好家训代代相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道)〕
9.培育礼仪文化。在全市农村文化礼堂普及国庆升国旗礼、春节祈福迎新礼、村干部就职礼、儿童开蒙礼、成人礼(新兵壮行、大学生入学)、重阳敬老礼、“好家风”家庭褒奖礼等主题礼仪活动,使其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新风的重要载体。鼓励各村创设内涵丰富、形式新颖的主题礼仪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镇(街道)〕
10.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开展“新乡贤文化”建设工作,推动乡贤文化进农村文化礼堂,挖掘历代“先贤”,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积极挖掘以“爱家爱乡、守望相助、诚信敬业、平等包容、增强基层民主管理与自治”等关键词为内涵的乡贤文化,重建现代乡土文明,留住美丽乡愁,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主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乡风文明和乡村治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镇(街道)〕
五、健全完善队伍建设机制
11.加强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队伍建设。完善村级宣传文化员的管理办法,确保每个农村文化礼堂都有专人管理。完善宣传文化员选聘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宣传文化员培训,做好宣传文化员考核,保障宣传文化员待遇。对星级宣传文化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鼓励社会优秀人才及志愿者进入农村文化礼堂的管理员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镇(街道)〕
12.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指导员队伍。建立市、镇(街道)农村文化礼堂工作指导员队伍,指导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选拔一批规划设计、宣讲教育、活动策划、文化挖掘等方面的人才,充实指导员队伍。引导鼓励高校学生、大学生村官、教师等文化志愿者到农村文化礼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市教育局、各镇(街道)〕
六、健全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13.强化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管理运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总体谋划、部署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落实好文化礼堂建设运行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农村文化礼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要素保障,坚持文化礼堂建设“项目联审制”,确保项目建设规范、实用。项目审批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文化礼堂建设涉及市级层面收取的相关规费予以免缴。国土部门要根据《关于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用地保障的若干意见》(浙宣〔2014〕35号)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重点做好选址指导、土地指标安排、用地报批等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局、市审管办、市农办、市水利水电局、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各镇(街道)〕
14.强化经费保障。市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专项经费投入。镇(街道)要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对文化礼堂建设和运行按不低于市级经费补助标准实行补助。各村要加大集体资金投入,由市、镇(街道)村三级按省、杭州市的要求共同保障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与运行。利用好文化礼堂理事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农村文化礼堂公益金、乡贤基金等方式,有效补充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与运行经费。镇(街道)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项目实施村要确保专款专用,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镇(街道)〕
15.强化考核激励。把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考核相关部门、镇(街道)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群众参与评价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立常态督查通报机制和激励机制,推动农村文化礼堂高标准建设、管理和运行。(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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